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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ugust 15, 2009

啦啦队之恋


我的朋友在facebook上载了一个video。
那个video对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个普通的video,可是对我,还有其他参赛者来说,
那是以个充满回忆,意义超凡的片子。

记得去年我刚进学院不久的时候,食堂附近播着啦啦队在表演的video。
我呆呆地站在播放器前看着那个video,心里想着:哇~是啦啦队也,好厉害!
突然间,我惊觉背后有股杀气。
我转过头,那个人用很专业的笑脸看着我。
“小姐,要参加啦啦队吗?”

那是我第一次毫不犹豫向陌生人点了头,还顺便留下了我的资料。
后来,我开始了我的啦啦队生涯。
虽然只有那短短的两个月多的时间。

那个将video上载去facebook的是我的队长。
他也是在我们之中最会将自己的身体拗来拗去的。
感谢他,让我见识到真正的后空翻,前面翻与及很多各种各样不同的翻法。
感谢他,我学会侧翻。

看着那个video,我突然心跳加速。
它让我想起那时,大家的汗水泪水再加上口水参在一起的快乐。
很庆幸我参加了啦啦队,很高兴我是Pollux的一员。
那样美好的回忆,我要永永远远都放在心中。

啦啦队万岁!()^0^()

Monday, August 3, 2009

选者另一半的额外因素


选者另一半,除了靠感觉以外,有些额外的因素对某些人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以下有两个问题,请你摸着你的良心来回答。

问题一:你会跟一个你很喜欢,可是你知道他将不会是个好情人的人在一起吗?
问题二:你会跟一个很帅/美,可是却十分邋遢的人在一起吗?

我的答案是:两个都不会。

第一,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等于要跟那个人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可以只是喜欢他的外表,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身材,喜欢他的性格。
可是你们未必适合对方。
打个比方,你很喜欢周杰伦,你是否一定要拥有他?
你能忍受他不穿内裤吗?他能忍受你的花痴吗?
(咳咳,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杰伦迷不要揍我)

有位朋友说:“你不觉得如果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吗?”
对,当然痛苦。
但是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一定有他们不能在一起的理由。
争取幸福固然是对的,但是有时放手也未尝是件坏事。
既然彼此知道这段恋情不能到持久/
既然知道自己不适合对方/
既然对方的心已经飞到不懂哪里去了,
那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呢?你说对吧?

所以,如果给我知道他将不会是个好情人,即使我很喜欢他,可是我是不会考虑跟他在一起的。
因为。。。
如果他不是个好情人的话,他将忍受不了那么任性又刁蛮的我。
喜欢一个人,看着他有自己的幸福,也一种幸福呀。

至于情况二:你会跟一个很帅/美,可是却十分邋遢的人在一起吗?
以我的推断,大多数人应该会跟我一样回答‘不’吧?
无论你是高矮胖瘦,但如果你私底下却是个很邋遢的人的话,
对不起,扣分!
即使你长得像仔仔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的,你死心吧!(希望我不会被围殴)

我废话说完了,
而你的答案又是什么?
你选者另外一半的额外条件又是什么呢?

Saturday, August 1, 2009

爆发的眼泪


在点心店里,我哭了。
哭到乱七八糟。
从以前到现在,我自认我不是一个有主见的人,
我很容易被别人的看法所影响,
可是不代表我没意见

当我有意见的时候,你们只会拼命地用你们自己的theory来支持你们的立场。
直到我被说服为止。
直到我同意你们为止。
大家都一样。
可是,有没有人在乎过我的意见,我的看法,我的感受?
有吗?你有吗?
请你扪心自问

我不是很会用言语来表达我所想的东西。
经常坐在一旁生闷气,因为我不懂要怎么表达我的想法。
今天,我真的很生气很pekcek很frustrated。
当我把我的想法讲出来时,你只会一直反驳我。

我很生气。
气的不是事情的本身。
而是因为我没有能力好好表达我想要的东西,
我有我的立场,可是我却没有能力说服你。
我像个不会说话的婴儿,只会不争气的哭。

不想让你看到我的眼泪,我把头转过去,
可惜我的头最多只能转90度。
我去厕所抹眼泪。
可是眼睛的水龙头被打开后,就关不回来了。
回到座位后,眼泪还是不争气的一直掉。
很讨厌点心店的灯光,没事干嘛开那么亮。

在这里,我还是那句话,
习惯是可以被习惯的。
不要再找借口来掩饰自己的懒惰了,好吗?

习惯是可以被习惯的。

如果你知道有谁比我更爱哭的话,请告诉我。
我愿意把超级爱哭包这宝座让给他/她。